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之规定,现对以下未自觉向新罗区法院执行局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待自觉履行完义务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撤销曝光。 提示: ◎本网所曝光名单由新罗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提供,以被执行人未依法及时向新罗区法院主动履行之被执行人为准。新罗区法院同步在闽西日报及龙岩电视台公共频道“记者追踪”栏目予以曝光! ◎更多执行资讯,请点击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url=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url] ◎[color=blue]被执行人在本网曝光后请主动、及时向新罗区法院履行;若未及时履行,新罗区人民法院将依法将被执行人信息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征信信息将保留5-7年! ◎被曝光人若有异议,请联络新罗区法院,联系电话:2890215 联系人:小陈 如有执行线索提供请加QQ1538296464 被曝光的[url=http://fayuan.364000.com/no1.htm]具体名单点击进入[/url] 申明: 一、本网站提供的被执行人信息仅供曝光使用,如有争议,以执行法院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并向新罗区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二、查询人必须依法使用查询信息,不得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本网站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新罗区人民法院及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网站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网站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附:法律链接 [url=http://www.364000.com/News/2010-06-17/News_69920.htm]强制执行措施适用的法条[/url]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