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农村经济的发展还不很好,工农经济的发展差距大,这大大的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加快立法进程,加大扶持力度,建立有利于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信贷、财税和登记等制度。”这一意见的出台,是对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政策思想的又一次肯定。 目前,我国农村专业组织的发展以出现多种类型,包括投入型合作组织、市场营小组织、和服务性合作组织,也包括粮食、棉花、花生、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农机等合作组织,还包括从村级到省级的各类级别和层次的合作组织。 如此充分多样的合作组织能很好的推进我国新农村建设。首先,有利于培育新农民,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经济增长。再则,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降低采购和服务成本。而且能引导农业组织化采购和消费维权,解决农村消费安全问题。 总之,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农村经济建设。 龙岩网 vivi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