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中的组织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管理特征在告别计划集中管理的同时,逐步走上以各级地方分级负责的分权体制。这种分权管理体制有效的调动了各级地方的积极性,推进了我国多年来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但在实际运行中也逐步暴露出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问题是行政分层过多,公共管理职能过度向基层下移,对下放后的权利运行缺乏有效监督,引致基层各自为政,管理失范,政策执行布道位等问题。  农村成为郊区旅游的热点 目前基层政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中基层政府较普遍地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一些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依法行政素质不高、有法不依、违法行政,严重的损害群众的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由于基层决策程序上的漏洞,监督不完善及相关制度建设滞后,腐败现象较突出。基层政府负债不断增加。那么应该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呢? 重新构建省县的关系,强化条条的管理,使省对县进行直接的指导、调控、监督。提高县级的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和完善广泛的民主监督形式。加强省县关系,并作到事权和财权的适度下放、集中及加强县人大、社会媒体、群众对县政府活动的监督。 当然,在新农村建设中还暴露了其他问题。2004年温家宝总理在人代会上宣布,用3-5年,农民全部免交农业税。到目前为止,以有27个省市自治区宣布实现农民免交农业税。这样极大的缓和了基层干部与农民群众的关系,解决了由于基层干部向农民收缴税费引发的大量的上访事件。但是这一关系的解决,却引发了另一矛盾。乡镇的钱应从哪来?农业税的取消,加上国家现行的财政体制还没有改,便体现了乡镇财政不足的问题。有些地方为维持机构的运转,更有甚者为谋求小团体的利益,把手伸向农民的承包的土地上。使原来的税费矛盾变为土地矛盾。这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大违背了新农村建设的初衷。 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1950年的土地改革法规定,土改以后,土地属于农民个所有。1954年办初级农业合作社,农民带土地入社,土地所有权仍是农民的。1955年以后实行高级合作社宣布实行集体所有制。此后土地就一直是村民小组成员集体所有。但由于行政体制的演变,现在在不少人的心中土地集体所有变成了村委所有,甚而是个人所有,严重影响了农民的权益。 应如何解决以上相关问题呢?首先,要加强制度上的建设,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土地制度,协调好社会各阶层间的关系,增加对基层政府的财政倾斜及对基层政权的改革。明确我国农地的所有权归属,加强对农地使用的监察管理力度并创新农地产权制度,使农地真正为农民谋福利。总之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组织建设是进行经济建设、社会保障建设的有力的政治保障。 龙岩网 viv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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