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词:
龙岩网主页> 首页聚焦

福建省政府规定各级政府网站要开通行政首长信箱

时间: 2007-4-7 15:31:26 编辑: d_editor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开通行政首长信箱、公众监督信箱和留言板等,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并有选择地在网上公布反馈意见和结果。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根据要求,省政府门户网站及省政府各部门网站要加
强权威性政府信息发布,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主动、及时地发布权威性政府信息;市、县(区)政府网站要着重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在线办事服务、公益性的便民服务。

 此外,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逐步建立网上办事大厅,确保到2010年,60%的行政许可项目实现在线办理。(海都报)

发表您的评论/查看网友们的评论
[当前共有 条评论]
相关资源
  • 我区“沉缸酒”被评为福建老字号 [2007-4-7]
  • 福建全省首个镇级政务网在晋江罗山街道开通 [2007-4-7]
  • ATM跨行查询费4月20日前停收 福建将与全国同步 [2007-4-7]
  • 福建省16个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 武夷岩茶等 [2007-4-6]
  • 福建平和“没有毕业证不办结婚证”事件追踪调查 [2007-4-6]
  • 福建省计划2007年末建成1万个以上连锁农家店 [2007-4-6]
  • 福建漳州一台资企业创办的茶业技术学院获准设立 [2007-4-6]
  • 拯救工程:濒危物种华南虎在福建梅花山实行放养 [2007-4-6]
  • 福建省公安厅:举报自行车盗窃最高可奖5000元 [2007-4-6]
  • 省政府发出通知农村低保标准不得低于省定标准 [200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