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词:
龙岩网主页> 经典案例

为还债动歪脑筋 已婚男裸照勒索女友

时间: 2007-11-28 10:09:22 编辑: 小铃铛

    晚报讯  拍摄女友的裸体照片、录像,要挟女友36000元,在取款时被警方抓获。日前,犯罪嫌疑人武兴被虹口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武兴原籍江苏宿迁。去年9月,他在上海打工时认识了女孩何美,何美也是在上海打工的外地人,不久,两人便谈起了恋爱。
  据何美回忆,偷拍、偷录发生在今年7月17日晚上,当天,何美与武兴一起住在欧阳路。次日晚,她看到的像机内有4—5张自己的裸照,还有一段约6分钟的两个人在一起的录像,她这才知道自己被武兴偷拍了。她说,前一天晚上,武兴给自己吃了药。后来,武兴还把这些照片和录像拿去复制了。
  21日,武兴给和何美的父母打电话,索要2万元,说是花在何美身上的钱,但何美父母并没有给他钱。此后,武兴就消失了,只是一直发短信给何美,前前后后总共发了200多条,还说如果不给他钱,就要把这些东西卖给黑网站。
  何美说,武兴和她去年10月确定恋爱关系,自己并没有用过武兴的钱。7月25日,何美不胜其扰报案,当天,她的手机自上午10点23分至晚上9点42分,共收到48条来自武兴的短信,主要内容都是让何美给他汇款,否则就要把偷拍的裸体照片和录像对外公布。
  8月4日,武兴在江苏宿迁一宾馆内被抓获。
  武兴到案后交待,他是已婚的,儿子已经8岁了,不过,他与妻子关系不好。自己拍这些照片和录像,还刻录下来,本想是如果分手自己留着欣赏。不过,因为欠了别人钱,讨债的人逼上门来,他便动了念头,通过短信威胁何美,给她造成心理压力,以便从她那里要到钱。武兴还交待,自己并没有把这些内容传播出去。
  虹口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武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揭露被害人隐私等相威胁的方法,强索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武兴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勒索未成,是犯罪未遂,且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减轻处罚。(文中为化名)

            [来源于新闻晚报]

发表您的评论/查看网友们的评论
[当前共有 条评论]
相关资源:
  • 安徽巢湖杀妻抛尸案凶手潜逃16年落网 [2007-11-28]
  • 男子要求复婚遭拒杀死前妻和前岳父 [2007-11-28]
  • 广东两兄弟被国外杀手弃尸高速路(图) [2007-11-27]
  • 信用社主任临时替人值夜班遭杀害 [2007-11-27]
  • 男子因老父熟睡未开门将其打死 [2007-11-27]
  • 猥亵儿童犯罪多为熟人作案 [2007-11-26]
  • 长沙一号制贩毒案侦破记(图) [2007-11-26]
  • 砍死情敌潜逃六年 交警施计智擒嫌犯 [2007-11-26]
  • 16岁少女被网友骗到上海强迫卖淫接客 [2007-11-24]
  • 利用探视机会给劳教人员送毒品被刑拘 [2007-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