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用职务之便,恶意侵占服务对象的养老金、医疗保险和社保补贴、失业保险方面的费用,后将付某、李某等44人应享受的补贴返还,归案后能积极认罪获轻判。铜鼓县人民法院日前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陶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 铜鼓县某物业服务中心是一家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服务机构。 2006年2月至2007年1月,被告人陶某担任该中心负责人后,以单位的名义为城区居民办理养老、失业和医疗等社会保险,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为郭某、沈某等数十人办理款,并将多收的保险费扣留,共计129172.92元,用于赌博等挥霍一空。 [来源于宜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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