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郑建彬 通讯员 金国清 周方 本报讯 4个20多岁的广西青年为筹赌资,两年多时间流窜4省15县(市),尾随储户飞车抢夺、抢劫、盗窃,作案39起,非法得到现金、金项链、手机等财物价值234.7万元。7月3日,浦城县检察院以涉嫌抢夺罪、抢劫罪、盗窃罪,批捕了陈某某等4人。
据了解,5月28日,浦城县九牧镇的吴女士和丈夫,到城关某银行提取其单位职工工资28.6万元现金。吴女士将钱装进一只塑料袋后,与丈夫一起走出了银行大门,就在他们准备上自己的小车时,不料,两名20多岁男子突然窜出,一把从站在丈夫身后的吴女士手中,抢走了装有28万多元现金的塑料袋。
这起特大抢劫案引起南平、浦城警方的高度重视。在全力追捕中,有一名饭店老板举报说,有4名可疑男子,在他的饭店用猜拳的方式,决定怎么逃离。根据这条线索,5月30日凌晨4时,趁4人熟睡之时,警方破门而入,在福州将4名男子控制。随即,警方在房间里搜出了被抢的20余万元现金。
经查,陈某某等4人均为广西武宣县通挽镇人。据供认,4人从2005年到2007年5月,流窜到福建晋江、石狮、惠安、南安、漳州、厦门,广东南海、江门、潮州、饶平,浙江宁波、余姚,江西等地,通过骑摩托车尾随取钱储户,或乘其不备飞车抢夺、或利用夜晚抢劫、或乘储户离车又未将钱带走之机进行盗窃等方式作案,非法取得现金、金项链、手机等财物价值234万元。 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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