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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盗销汽车59辆 贼伙覆灭

时间: 2006-9-2 11:17:49 编辑: 实习记者



    庭审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9月1日,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团伙盗车、销赃、收赃案作出一审判决,李方平等8人犯盗窃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4年3个月至2年9个月;葛士先等6名被告人犯收购、销售赃物罪等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拘役4个月;并分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至1500元不等。

    经审理查明,李方平等14人是安徽、江苏和山东在沪打工人员。2004年6月至2005年9月间,李方平等8人单独或分别结伙,经事先预谋,携带作案工具,在凌晨或深夜,窜至南汇区、奉贤区、金山区、松江区、闵行区等地的居民小区、停车场地,采用撬车窗或敲碎车窗玻璃入内搭线发动、更换电门锁的方法,窃得他人停放的五菱、昌河、长安等型号的面包车、小轿车共计59辆,价值达130万余元。葛士先等6名被告人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仍帮助转移、收购、销售所窃的汽车,从中牟利。

    2005年9月,公安机关在查获被盗赃车过程中,发现线索,通过侦查,至2006年4月,李方平等14人被先后抓获归案。 (来源于: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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