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大专毕业的满某原本是宝洁公司下属一分公司的业务员,在短短5个月的时间内,他竟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私吞了公司上百万元的“玉兰油”化妆品。今天上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满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6月至11月间,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担任北京某商业公司业务员的职务之便,采取欺骗手段,将本公司价值人民币127万余元的化妆品侵吞后低价销售,并将销赃款80余万元,据为己有,后逃匿。2006年2月8日,满某到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派出所投案自首。 满某在法庭上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他说自己因为赌球欠下了近100万元的赌债,为了还债,他便想到了用私卖公司化妆品的方法挣钱。为了不让公司察觉,他仍旧正常进行其他产品的业务销售,只是从中穿插着将比较值钱的“玉兰油”牌化妆品拿出来变卖。在5个月的时间里,他就卖得了80多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满某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本单位财物,据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之规定,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被告人满某在案发后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应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丰台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来源于: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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