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公安厅一名从事出入境管理的女警官张某辉,利用核查身份的便利,疯狂收受他人贿赂达64笔,折合人民币近15万元。近日,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9月至2005年2月间,被告人张某辉(女,正科级一级警督)与被告人陈某(长乐市某中学语文教师)经共谋,由张利用驻外使领馆要求其核查补办护照的中国公民身份的职便,为17名申请补办护照人提供便利,由陈某先后15次收受申请补办护照人亲属的贿赂共计3.07万元,两人共同分赃,张分得1.07万元,陈分得2万元。 2002年3月至2005年3月,被告人张某辉利用驻外使领馆要求张某辉核查申请补办护照的中国公民身份的职便,单独收受49名申请补办护照人亲属贿赂计人民币10.23万元、美金1100元,并为请托人提供便利。 在法庭上,被告人张某辉全盘否认其有收受贿赂,并称其在检察机关的供述是被逼所致。被告人陈某对自己伙同张某辉收受他人贿赂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延平区法院将择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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